兰州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 兰州大学学科门类齐全,学科特色鲜明,涵盖了12个学科门类。现有2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型,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型,2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lzu.edu.cn)研究生招生信息。
一、硕士研究生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兰州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见兰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内容,下同)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项的要求。
(2)须满足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5.报名参加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项的要求。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口腔相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6.报名参加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项的要求。
(2)护理学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其中应届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往届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四)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初试
(一)教育部公布的时间段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三)初试地点:由考生进行报名网上确认的报考点确定。
复试
(一)复试时间:2023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
(二)复试地点:兰州大学。复试办法和程序等详细信息由我校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前确定并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
基本条件
(一)普通招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业务要求:
①修读过五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需有书面证明);
②已在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以本人为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③达到招生学院提出的其他具体专业要求(部分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见兰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
★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未经认证的境外学位证书不予认可。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
除满足上述第1、2、4、5条规定外,考生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已完成规定的硕士阶段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
2.申请者须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3.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中遴选。跨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须提出申请并经报考学院审核同意。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博连读学生只允许在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在学硕士生中选拔。
4.定向就业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前应征得所在工作单位的同意。
★我校各博士招生专业均可开展硕博连读工作,各博士招生专业是否招收硕博连读考生,请与有关招生学院联系确认。
(三)直接攻博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推免生(直博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发〔2022〕10号)要求执行,不再进行报名。
(四)专项计划
2023年,我校部分学院部分专业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详见《兰州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高校辅导员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两课教师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思政教师后备专项计划)、对口支援专项计划(含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可暂按2022年有关要求报名,具体招生专项类别、招生计划及要求以教育部2023年正式文件及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为有序统筹各类专项计划的招生,考生应在报名时根据个人实际选择报考相应专项计划,部分专项计划原则上不再进行补充报名。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后,我校将根据各专项考生实际报考情况,另行决定是否再次组织专项计划的招生报名及考核工作,届时将在学校研招网另行通知。
(五)2023年,我校将继续与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化学物理研究所、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等有联合培养协议的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计划按照科研博士计划实施方案执行。有意申请的考生可在报考时填写联合培养单位相关信息,以供招生学院参考。
(六)其他有关具体条件和要求请参见报考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报考材料提交
所有报名材料均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每类材料需按顺序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后进行上传。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该次报名无效。
1.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文件内后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
获相应学历后姓名或身份证号发生变更的考生,须同时上传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变更证明或《户口簿》对应变更页的扫描件。
2.考生学历(学籍)证明材料(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
(1)已获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或硕博连读考生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
(2)在学硕士研究生考生上传研究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基本申请材料
(1)《兰州大学2023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列表》;
(2)《专家推荐书》2份(由考生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独立填写。签名手写,其他内容手写、打印均可);
(3)《兰州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仅限硕博连读考生上传);
(4)可提供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含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GRE成绩单或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等),具体材料要求以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为准;
(5)加盖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已修硕士课程成绩单);
(6)科研成果证明或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专利等科研成果,以及其他各类科研获奖证书等材料(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
(7)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或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摘要。在学硕士生(指硕博连读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可不提交,具体提交内容要求以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为准。
4.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表(报考相关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交由考生所在省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审核签字盖章后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5.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请参见报考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及报名系统要求。
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相关电子版材料用于考生准考资格审核和申请材料评价等。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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